使用条款
施行日期:202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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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 LIBRE(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其运营的官网所提供的咨询及到店预约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所使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1. “官网”是指公司运营的互联网网站。 2. “用户”是指访问官网并使用公司提供之服务的顾客。 3. “预约”是指用户通过官网申请 LIBRE 的咨询及到店。 4. “预约金”是指用户为咨询及到店预约而支付的金额,即30,000韩元(叁万韩元)。 5. “定制合同”是指用户到店确认设计、材质、尺寸、价格及其他制作条件,并与公司达成合意进行定制的合同。 -
第3条(条款的公示及变更)
1. 公司将本条款发布于官网,以便用户轻松查阅本条款的内容。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 3. 条款变更时,公司将以在官网公示变更内容、施行日期及变更理由等方式进行告知。但变更对用户权利或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另行告知。 4. 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内容的,可停止使用服务。 -
第4条(服务的提供)
公司通过官网提供以下服务。
1. 提供有关 LIBRE 及商品的信息 2. 咨询及到店预约服务 3. 公司规定的其他服务
通过官网进行的咨询及到店预约,并不意味着定制商品的在线订购或定制合同。 -
第5条(预约申请及确认)
1. 用户可按照公司在官网提供的方式申请咨询及到店预约。 2. 进行预约须支付预约金30,000韩元(叁万韩元)。 3. 预约金支付完成且公司受理预约后,预约即告确认。 4. 如用户在预约申请过程中输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有误,预约可能受到限制。 5. 可预约的时间及日程可能因公司的运营情况而有所变动。 -
第6条(预约金)
1. 预约金为30,000韩元(叁万韩元)。 2. 预约金旨在为咨询及到店预约确保时间并做好咨询准备。 3. 用户按预约到店并正常完成咨询的,无论是否签订定制合同,预约金均全额退还。 4. 咨询后用户签订定制合同的,预约金不另行退还,已支付的预约金30,000韩元将充抵相应定制价款的一部分。 5. 因用户的可归责事由取消预约或发生爽约,或未提前联系且迟到超过预约时间15分钟以致难以正常进行咨询的,预约金可能不予退还。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退还或返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 预约确认后,预约金不得擅自转让或移转给他人。 7. 因公司的可归责事由无法正常提供已预约的咨询的,公司将向用户退还预约金。 -
第7条(预约变更)
1. 用户可在预约日前一天之前申请变更预约日期和时间。 2. 预约日期和时间的变更申请仅可通过 LIBRE 的座机电话办理。 3. 预约日期和时间的变更仅限一次。 4. 变更预约日期和时间时,已支付的预约金30,000韩元将顺延至变更后的预约日期和时间,无需另行支付预约金。 5. 预约日期和时间变更一次后,不得再次变更。 6. 在预约当天要求变更或取消预约日期和时间,或已变更一次预约日期和时间后再次要求变更的,不得变更预约。因此导致因用户的可归责事由未能进行咨询的,预约金可能不予退还。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退还或返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条款不得被解释为限制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消费者撤回要约或返还等权利。 7. 在变更后的预约日期和时间,因用户的可归责事由取消预约或发生爽约,或未提前联系且迟到超过预约时间15分钟以致难以正常进行咨询的,原预约金可能不予退还。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退还或返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 预约日期和时间的变更仅限于公司规定的可预约日程内。 -
第8条(到店及定制合同)
1. 通过官网进行的预约是为了咨询及到店,仅凭预约并不成立定制合同。 2. 定制合同在用户到店与公司协商商品的设计、材质、尺寸、价格及其他制作条件并表示同意时另行成立。 3. 签订定制合同时,第6条规定的预约金将充抵相应定制价款的一部分。 4. 有关定制商品的具体制作条件及合同事项,依照定制合同书或公司与用户另行约定的内容。 -
第9条(定制商品)
1. 定制商品是根据用户要求单独制作的商品,其形态和价格等可能因设计、材质、尺寸及其他制作条件而有所不同。 2. 用户在签订定制合同之前,应确认制作所需的主要事项。 3. 定制合同签订后有关设计变更、制作变更、取消及退款等事项,依照另行约定的合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 -
第10条(支付)
1. 官网预约金可通过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支付。 2. 定制商品的价款根据到店后签订的定制合同支付。 3. 如用户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信息有误,或在使用支付方式时出现问题,公司可在必要范围内限制支付或预约。 -
第11条(用户的义务)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各项行为。
1. 使用虚假信息或他人信息进行预约的行为 2. 侵害公司或第三方权利或名誉的行为 3. 妨碍官网正常运营的行为 4.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复制、发布、传送或以商业目的使用官网内容的行为 5.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的行为 -
第12条(知识产权)
1. 官网上发布的公司标志、照片、图片、设计、文字及其他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或合法权利人所有。 2. 未经公司或权利人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复制、发布、展示、修改或以商业目的使用相关内容。 -
第13条(服务的中断)
1. 如因系统检修、维护、通信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的原因,公司可暂时中断官网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2. 对于因服务中断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第14条(公司的义务)
1. 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款,努力为用户提供稳定的服务。 2.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3. 公司在服务使用方面不得无正当理由歧视用户。 -
第15条(争议解决)
1. 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相互协商圆满解决。 2. 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
第16条(施行日期)
本条款自2026年11月01日起施行。